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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2020年5月25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对外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昆明今年将主要在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2年初步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同时,《意见》要求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下称市级新能源平台)

  力争2020年充电桩数量达2万个

  今年昆明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建成换电站2座、充电桩2400个、充电站80座,力争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5万辆”。

  为切实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明确了三项主要任务,即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推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其中,在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设施方面,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从2020年起,各园区每年按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到2022年,累计达到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到2022年底,昆明市各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的充电设施累计达到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

  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5514辆,接近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其中,有18329辆新能源汽车属于各单位车辆,私家车数量7185辆。

  “宁可实现桩等车,也不能让车等桩。”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郭志宏表示,今年昆明市发改委计划投入20亿元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400个充电桩的建设外,还将继续“加码”,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市充电桩数量达到2万个。

  加快建设居民小区充电桩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提出,要在老旧小区周边集中建设公用充电桩,并要求新建住宅至少10%停车位建充电设施。

  在老旧小区的建设,《意见》指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建桩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街道、居委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在老旧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集中建设公用充电桩。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将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包括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预留用电容量),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同时,《意见》指出,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为业主及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协助勘查、建设。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将私人用户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设施安装企业应会同电力企业为私人用户完成充电条件确认。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

  打造充电设施智慧管理服务平台

  在新基建成为发展方针的2020年,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快速发展,以政府级平台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随着政府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建设,充电设施行业的发展,已从最初的粗放型建设,逐渐转为有序建设、优化运营的正确道路。

  作为昆明市政府授权的监管平台,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下称市级新能源平台)通过对大数据信息分析整合,协助主管部门全面、准确、动态掌握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的销售、建设、运营、使用、目录审核、安全预警、里程监测、财政资金支持后的监督及社会舆论等监管环节的信息和数据。

  根据《意见》,下一步将加快优化市级新能源平台,市内所有公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专用充电设全部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实现全市“车桩网”一体化。建立完善充电设施信息发布机制,实现车桩互通、信息共享,为政府部门、充电运营商、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同时,将对市级新能源平台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度运营费用的50%,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在昆明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过程中,市级新能源平台将利用自身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实施在线监测,引导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化,推进全市“车桩网”一体化,真正做到“让电动汽车在昆明大街小巷无处不在,行驶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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