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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城市无名英雄!枣庄公交启动“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系列活动

  枣庄公交“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系列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公交事业的发展,营造关爱、理解、尊重公交驾驶员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公交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和认同感,枣庄公交集团定于2022年5月20日开展“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2021年5月20日上午,枣庄交运集团开展“我为交运添光彩暨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爱公交驾驶员 致敬城市无名英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集团公司成立“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继锋

  副组长:冯均全、徐伟、李晓利、王衍河、赵艳茹、孟庆诺

  成员:宋在文、韩磊、陈伟、贾广忠、王成武、张佳、随峰、王娜、郭强、冯伟、李天娇、李兴华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伟 副主任:贾广忠、王娜

  具体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

  四、活动地点

  1. 枣庄公交集团六楼会议室

  2. 枣庄公交站及换乘枢纽站(客运中心、中央广场、台儿庄区、峄城区、薛城区等各站点)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5月2日——5月12日):

  评选“最美公交驾驶员、优秀班组长、先进工作者、巾帼服务标兵、安全运营标兵”等优秀驾驶员。

  第二阶段:

  2022年5月20日,在集团公司六楼会议室举办“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启动仪式。

  第三阶段:公交集团青年志愿者及分公司人员,到各站点向乘客发放《致广大市民关爱公交驾驶员倡议书》,呼吁广大乘客理解尊重公交驾驶员。

资料图:2021年5月,枣庄公交集团快速公交分公司和峄城分公司以“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为契机,分别召开驾驶员家属座谈会,倾听家属们对企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把关心关爱公交司机的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以此激励公交司机以整洁优美的乘车环境、温暖贴心的优质服务、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市人民服务。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扩大覆盖面、影响面,并按活动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选拔落实。各部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选拔审核优秀驾驶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引领作用,打造公交窗口优质服务品牌。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其中,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倡议书、抖音、快手、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倡导市民文明乘车,共同关爱公交驾驶员。

  附:1.关于评选“最美公交驾驶员”等荣誉的方案

  2. 关于评选公交集团“最美公交驾驶员”等荣誉名额分配表

  3. “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宣传标语

  枣庄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枣庄公交评选“最美公交驾驶员”等荣誉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交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引领作用,打造公交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提升驾驶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开展“最美公交驾驶员、优秀班组长、先进工作者、巾帼服务标兵、安全运营标兵”等荣誉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资料图:2021年5月20日上午,枣庄交运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杨旭光为最美驾驶员、功勋驾驶员颁奖。

资料图:2021年5月20日上午,枣庄交运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刘东为最美驾驶员、功勋驾驶员颁奖。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至今,在职公交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服务水平。

  二、评选标准

  (一)评选要求

  1. 遵德守礼。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遵守行业服务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媒体负面曝光事件,无有效服务质量投诉记录,无组织或参与影响社会和集团公司稳定的群体事件行为。

  2. 文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行业各种安全培训,时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及车容车貌良好,安全驾驶、文明行车,1年内驾驶证无扣分情况、未发生上报安全事故,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 优质服务。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

  4.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1)2021年至今发生上报安全事故的;

  (2)一年内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

  (3)有责任性投诉的;

  (4)迟到、早退、旷班不遵守劳动纪律的;

  (5)未积极配合分公司工作安排的;

  (6)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违法活动的;

  (7)违反集团公司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

  (二)评选条件

  最美公交驾驶员: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表现突出;在本职工作中爱岗敬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工作,能够冲锋在前、坚守一线、勇于担当,并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材料典型,充分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优秀班组长: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整体素质高、团队组织能力强,能够带领班组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工作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肯于钻研、乐于奉献,能够带动身边同事共同进步、共同成长;作风中,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担当作为;业务中,驾驶技能强,服务质量优,能力过硬,是职工队伍中的骨干精英、中坚力量,能够堪当重任。

  巾帼服务标兵:一线女驾驶员,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在工作中,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文明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彰显女性力量,体现出中国优秀传统美德和女性的干事创业精神。

  安全运营标兵: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熟知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能够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年无违章违纪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能够认真执行运营计划,无缺班少趟,无迟到早退,在安全运营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分配

  最美公交驾驶员7名;优秀班组长7名;先进工作者10名;巾帼服务标兵5名;安全运营标兵5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上报时间

  各分公司根据驾驶员的运营里程、票款收入比例、安全事故、服务投诉、车容车貌、劳动纪律、履职尽责、爱岗敬业等方面,层层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公交驾驶员,于5月9日17:00前上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二)资格审查

  由安保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发展部、党群工作部对各分公司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服务、违章违纪、运营、职业道德等方面符合评选标准,于5月12日17:00前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三)表彰奖励(2022年5月20日)

  在“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启用仪式中,对评选出的“最美公交驾驶员、优秀班组长、先进工作者、巾帼服务标兵、安全运营标兵”等驾驶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利用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广大公交驾驶员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城市公交窗口新形象。

  “5·20公交驾驶员关爱日”宣传标语

  1. 理解与尊重同行 共同关爱公交驾驶员

  2. 关爱公交驾驶员 致敬城市无名英雄

  3.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爱,共同尊重公交驾驶员

  4. 文明乘车,自觉抵制一切危害公交驾驶员行为

  5. 严寒酷暑,黎明黑夜,致敬默默付出的公交驾驶员

  6. 你是英雄的化身,你是社会的楷模,你是我们敬重的公交驾驶员

  7. 情满公交,与爱同行,感恩始终坚守的公交驾驶员

  8. 文明乘车,文明礼让,共同守护公交驾驶员

  9. 关爱公交驾驶员,人人争当“平安守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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