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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城区危化品车辆禁行

2025-11-07 14:55:55 阅读量:3476 来源:中国卡车网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实际,决定对城区道路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规范,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高峰期(6:30--9:30,16:00--19:00)禁限行区域内,禁限行车型的货车禁止通行,其中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全时段禁止通行。

二、禁限行区域

丽江市古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货运机动车禁限行区域:东至金山飞马环岛、南至庆云路、西至西安路、北至文化旅游学院环岛,详见下图所示。
云南丽江城区危化品车辆禁行

红色区域内为禁限行区域

三、城市核心区

1.香格里大道全段;

2.民主路全段;

3.福慧路全段;

4.玉雪大道部分路段(庆云路以北路段);

5.长水路部分路段(雪山路以东路段);

6.祥和路部分路段(南口路以东路段);

7.金虹路、金安路环古城段。

四、禁限行车型

1.【取消限行车辆】

除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外,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新能源货车(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高峰期外取消限行限制,用于应急抢险的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高峰期不受限制。

2.【报备后可通行车辆】

因执行公务、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进行市政工程维护、工程施工等需进入禁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外)的货运车辆,经报备后,禁限行时间外可以通行。

3.【禁止通行车辆】

重型、中型载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牵引车、渣土车、专项作业车(如混凝土搅拌车、汽车起重机、叉车、高空作业车)黄牌大型货运车辆以及农用车、拖拉机等全时段禁止通行(特殊情况需报备限时通行)。

五、实行通行报备制度

因执行公务、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进行市政工程维护、工程施工等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需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有效保险单据以及施工证明材料等,到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备,取得通行证后,严格遵守通行证规定的相关事项,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时间及路线通行。云南丽江城区危化品车辆禁行

已报备的车辆需在车辆适当位置粘贴此报备标识

六、通行要求

严格遵守城区道路限速要求(不超过30km/h),车辆必须配备环保篷布,不允许遗落飘洒运载物,严格按照标准装载,不允许超载。

七、处罚措施

对违反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含驾驶已报备货运车辆的违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将按照程序移交处理。

八、本通告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0月28日起实施,之前发布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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